中国国家版权局比省市版权局的发布的证书更具有法律效益?

发布时间:2020-03-17
新闻来源:国家版权局

为进一步规范全国作品登记工作,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,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,根据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,现公布全国作品登记机关和办理机构名录。

其中,作品登记机关是国家版权局和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版权局;办理机构是部分作品登记机关为方便著作权人,提高公共服务效率,委托办理作品登记业务的机构。著作权人可以按照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和各办理机构受理作品登记申请的要求,直接到办理机构(无办理机构的可到登记机关)申请作品登记。各作品登记机关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均为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,加盖由各登记机关单位名称和作品自愿登记专用章字样组成的印章,具有同等效力。